月度归档:2011年03月
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指南

申请须知
1、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时,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。
2、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,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。
3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,应当附有中文译本。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,无法提交原件的,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。
4、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,纵向、单面使用,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。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。
5、申请文件是邮寄的,应当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。
6、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,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。
7、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,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。

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指南

申请须知
1、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,并按规定缴纳费用。
2、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,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。
3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,应当附有中文译本。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,无法提交原件的,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。
4、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,纵向、单面使用,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。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。
5、申请文件是邮寄的,应当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。
6、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,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。
7、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,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。
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指南

申请须知
1、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,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。
2、办理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,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。

3、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,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。
4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,应当附有中文译本。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,无法提交原件的,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。
5、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,纵向、单面使用,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。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。
6、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,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。
7、补正期限: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,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,申请人需在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,逾期未补正的,视为撤回申请
8、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。
9、软件登记需按规定缴纳费用:

注释1:费用的交纳人应为申请人或代理人,如因交费人与申请人或代理人名称不一致导致登记申请延误的,责任自负。
注释2:交费期限: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,申请人应在缴费通知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费,逾期未交费的,视为撤回申请。

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指南

申请须知
1、 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,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。
2、 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,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。
3、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,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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